公 告 日:
9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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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灣高等法院
標  題: 台灣高等法院有關本院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合議庭訂98年10月30日上午9點10分在專用第一法庭傳訊被告吳景茂、陳俊英、蔡銘哲、陳致中、黃睿靚、郭銓慶6人行準備程序。

台灣高等法院有關本院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合議庭訂98年10月30日上午9點10分在專用第一法庭傳訊被告吳景茂、陳俊英、蔡銘哲、陳致中、黃睿靚、郭銓慶6人行準備程序。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     98.10.20
本院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合議庭訂98年10月30日上午9點10分在專用第一法庭傳訊被告吳景茂、陳俊英、蔡銘哲、陳致中、黃睿靚、郭銓慶6人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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