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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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民事廳
標  題: 修正「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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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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