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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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處
標  題: 有關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官陳○○,因涉及加班不實等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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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官陳○○,因涉及加班不實等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案新聞稿

有關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官陳○○,因涉及加班不實等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案,說明如下:

司法院接獲匿名檢舉所屬法官陳○○涉足不正當場所找律師買單等不法情事,案經司法院主動積極多方蒐證,調查結果雖未發現法官陳○○有何涉足不正當場所之行為,但查獲其多次明知係在外飲宴應酬,卻不實申報加班,前後不實申報加班時數計22小時(其中8小時且申領加班費),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為維護司法紀律,爰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提經司法院107年第8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表示,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應保持高尚品格、廉潔、慎行,避免有任何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共同維護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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