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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7.08.03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秋股
標 題:
公告徵詢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0256號共有人張汝修及共有人張廷姮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公告徵詢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0256號共有人張汝修及共有人張廷姮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7司執秋字第10256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張汝修及共有人張廷姮之繼承人限期表示
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0256號債權人翁頂翔與債務人蘇彥
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7年7月26日將債
務人蘇彥良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418,800元由債權人承受在案。
二、查共有人張廷姮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共有人張汝修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
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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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司執字第10256號 財產所有人:蘇彥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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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 面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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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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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溪州鄉 │圳寮 │ │327-2 │141 │6000分之545 │9,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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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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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溪州鄉 │圳寮 │ │333-1 │463 │6分之2 │1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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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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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彰化縣│溪州鄉 │圳寮 │ │358-1 │945 │6分之2 │22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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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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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彰化縣│溪州鄉 │圳寮 │ │365-1 │274 │6分之2 │6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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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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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彰化縣│溪州鄉 │圳寮 │ │394-1 │4 │6分之2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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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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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