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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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取字第688號公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取字第688號公告

樣式檔:N:\JEDIT\T026.TXT
例稿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107)取 字第  688  號
主旨:因聲請人臺北市士林區合誠宮遺失提存通知書,利害關係
   人對其領取本院98年度存字第1351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
   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鍾秀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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