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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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7年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原訂7/11、7/12兩天舉行,因颱風來襲延期至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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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7年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原訂7/11、7/12兩天舉行,因颱風來襲延期至8/8、8/9。

本院原定於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起,在本院2樓刑事第6法庭舉辦107年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當日將先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並於11日上午10時20分起,在本院3樓大會議室接續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11日下午2時起及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在2樓第6法庭進行審判程序;之後於下午2時起在本院3樓大會議室舉行座談會。現因受瑪莉亞強烈颱風影響,為顧及相關人員安全,取消上開庭期,另擇期再開。
本次模擬法庭由審判長黃永勝、陪席法官劉致欽、受命法官張淑華以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公訴檢察官由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孫源志、賴淑萍、郭欣怡擔任,辯護人由宜蘭律師公會律師程昱菁、游敏傑擔任,並敦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思帆、臺灣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陳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林裕順擔任評論員。本次為保障婦女權益特別邀請溫馨家庭促進會、蘭馨婦幼中心、勵馨基金會、宜蘭縣諮商心理師公會、海天醫院、現代婦女基金會、臺灣防暴聯盟、宜蘭家庭扶助中心、宜蘭縣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等相關NGO團體派員組成影子國民法官9名作為對照,共同參與本次模擬法庭。並邀請光中身心診所劉光中醫師擔任鑑定人一職,說明被告經鑑定後有無再犯性犯罪之傾向。
為因應社會上對法院妨害性自主案件判決屢有疑慮,本次模擬法庭擇定妨害性自主案件為模擬案例,並以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為範本,採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國民法官係由符合資格之一般國民中抽選產生,得以全程參與審理程序,親自見聞法官指揮訴訟、檢察官舉證、被告及辯護人辯解、證人到庭證述、鑑定過程及結論、被害人陳述等一切程序與事證,更可於評議時與法官立於對等立場相互討論、陳述意見,進而與法官共同形成法院最終決定。是藉由國民法官之參與,不僅能充分彰顯國民主權之理念,亦可以使法院審理及評議程序更加透明,國民法官經由親自參與審判之過程,對法官如何進行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及科刑,亦能有充分之認識與理解,此外,藉由國民的參與,法院於依法律意旨作成判斷之際,獲得與外界對話與反思之機會,如此讓雙方相互交流、回饋想法的結果,最終將能豐富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並充分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屆時敬邀各方法學及媒體先進均能蒞臨指導,提供建言,使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能夠早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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