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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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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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苗栗地院首場模擬法庭圓滿完成

苗栗地院於7月5、6日舉辦首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由柳章峰庭長、許蓓雯法官、黃思惠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苗栗地檢署陳宗豪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檢察官擔任公訴人,另由張智宏律師、柯宏奇律師擔任辯護人,並另抽選9位影子陪審員及2位備位影子陪審員組成影子團,由羅貞元法官協助。
5日上午首先進行選任程序,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法官後,由審判長進行審前說明。當日下午、翌日上午依序按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所規定之內容進行審理程序,且為使國民法官充分且快速理解案件,有效實質參與審理,期間共安排2次中間討論,由審判長詳細向國民法官說明。本次以殺人未遂案件為模擬案件,參與之國民法官不論在中間討論或評議過程中,均積極參與、踴躍發言,最後順利完成評決,認被告成立殺人未遂罪,刑度為有期徒刑五年六月(陪審員影子團評決結果,認被告成立重傷害未遂罪,有期徒刑三年十月)。
宣判後座談會由苗院胡文傑院長主持,刑事廳蘇廳長在致詞時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為當前重要之司法改革政策,全國各地院已陸續舉辦模擬法庭之案件演練,苗栗地院為第二十場次,演練目的係讓審、檢、辯及相關人員瞭解制度內涵及累積經驗,以因應日後實施時可能面臨的衝擊,且冀望透過模擬活動能讓司法與社會大眾直接溝通,並感謝參與之民眾熱情協助、全力投入。胡院長除感謝參與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國民法官、影子團陪審員及院內工作人員之辛勞,也感謝4位評論員、2位觀察員及其他來賓之參與,並表示司法制度如不能得到國民的信賴,將失去它存在的意義,透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模擬活動,能夠讓新制接地氣,使制度更臻完善,大家齊心為了建構適合我國現況之制度而努力,讓一般人民更瞭解司法,去除大眾媒體不正確報導而產生之誤解,讓法官之專業性與民眾之觀點相互交流,使判決結果不至於與國民的社會正常法律感情脫節。
整場座談會討論熱烈,國民法官及影子團陪審員紛紛發表心得及踴躍提出建言,均肯認未來新制確實能使判決更接近公平公正,並對於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對案件所付出之辛勞及專業領域深感敬佩,終於能夠體會法官平日工作之辛勞與量刑時之煎熬,並認透過這樣的制度確實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並拉近司法與人民之距離,苗栗地院首場模擬法庭活動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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