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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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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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本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已於今日下午順利辯論終結,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評議後,針對被告經起訴的各犯罪事實,判決結果如下:
(1)持有改造手槍部分有罪(6國民法官與3職業法官一致決),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8萬元(原確定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
(2)妨害公務部分有罪(6國民法官與3職業法官一致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與原確定判決相同)。殺人未遂罪不成立(4國民法官與2職業法官,與原確定判決相同)。
(3)攜帶兇器(改造手槍)強盜(警槍)部分有罪(6國民法官與3職業法官一致決),判處有期徒刑8年(原確定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0年)。
(4)強盜殺人罪部分有罪(5國民法官與2職業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與原確定判決相同)。
  本院感謝此次參與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其中有工程師、化工業、科技業、家管、退休人士等,特地撥冗前來,且全程非常熱情、專注的參與,因本次模擬案例的事實較多且繁雜,但國民法官在詰問證人及被告時,仍能提出深入且寶貴的問題,且在宣判完畢後,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認為能參與此次活動,對於司法的正確理解有很大的意義,且不認為自己的判斷會受到職業法官的影響。
  最後,本院也非常感謝司法院秘書長及各界賢達到院蒞臨指導,給予寶貴的意見,使本次模擬法庭活動能順利完成,希望能供作將來新法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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