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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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
標  題: 修正「憲法法庭旁聽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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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憲法法庭旁聽注意事項」

修正「憲法法庭旁聽注意事項」,中華民國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司法院院台大一字第1060027041號令修正,並自公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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