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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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98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

98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

司法院98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本院刑事廳廳長劉令祺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院長。
(二)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彭政章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至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1期(101年間)分發時止。
(三)同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廖紋妤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同意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許翠玲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同意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洪志賢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同意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羅培昌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同意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紀元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同意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永勝自請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
(四)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李釱任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健順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婷立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鄭水銓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鄭永玉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何志通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張靜琪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張恩賜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胡文傑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曾文欣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蘇清水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夏金郎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吳勇輝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杭起鶴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郭千黛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吳進寶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志銘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孫啟強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王伯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邱明弘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鳳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以上調派為法官兼庭長者,兼任庭長之職期至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1期分發報到日止,得連任。
(五)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銘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庭長之職期至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0期分發報到日止,得連任。
(六)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蔡坤湖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朱漢寶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松鈞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陳麗玲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育仁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張國勳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方彬彬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榮澤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石有為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林信旭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王銘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楊國精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劉長宜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王邁揚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林三元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游文科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高思大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簡燕子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康弼周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李進清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馮保郎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李杭倫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高榮宏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鄧希賢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林逸梅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張瑛宗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李淑惠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黃宏欽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廖家陽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石家禎為該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李芳南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以上調派為法官兼庭長者,兼任庭長之職期至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1期分發報到日止,得連任。
(七)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江振義以原職調本院刑事廳辦事。
(八)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陳杰正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文毓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貞瑩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藍家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游悅晨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吳冠霆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顧正德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瑋桓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殷君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思帆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苙荌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方鴻愷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鄭凱文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金芳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連雅婷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蘇揚旭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繼瑜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黃珮禎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彥宏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孫萍萍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陳俞婷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吳志豪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毛彥程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許蓓雯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王炳人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楊中琪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黃建都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黃益茂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林美玲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胡芷瑜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周莉菁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劉國賓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黃佩韻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劉惠娟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簡婉倫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淑惠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奕勛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溫文昌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文俊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呂仲玉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梁淑美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思睿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林雯娟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伍逸康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郭瓊徽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周宛瑩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鄭燕璘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劉秀君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鄭銘仁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陳松檀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郭佳瑛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涂裕洪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蔡玉雪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黃紀錄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雪玉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張婷妮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賢德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張珈禎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
(九)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羅月君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楊雅清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法務部辦事)檢察官邱忠義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周靜妮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鈴香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吳芙如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試署檢察官周俞宏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高俊珊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試署檢察官許仁豪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簡光昌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黃鴻達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十)同意授權辦理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48期結業學員分發事宜,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4人(其中1人支援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業務至第49期分發時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3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2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4人(其中1人支援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業務至第49期分發時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3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2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3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2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6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2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3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1人(至第49期分發時調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十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妙黛,調職時移交未結案件數,符合「法官調職移交報告書」規定之獎勵標準,予以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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