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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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行政廳
標  題: 司法院召開「落實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相關決議協調會議第1次會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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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召開「落實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相關決議協調會議第1次會議」新聞稿

為整體規劃法律專業人員之考試、訓練、進用等事項,並討論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之辦理情形,司法院、考試院、行政院三院聯合召集「落實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相關決議協調會議」(下稱協調會議),作為相關議題的討論平台。會議成員為三院分別推派之共同召集人及2位代表、三院協商推舉之律師界與法學界代表各2位;包括司法院許宗力院長、蔡烱燉副院長、呂太郎秘書長;考試院李逸洋副院長、趙麗雲考試委員、考選部蔡宗珍部長;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法務部陳明堂政務次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蔡碧玉院長;李念祖律師、薛欽峰律師;姜世明教授、顏厥安教授,共13位。
協調會議預計召開5次會議,第1次會議於107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於司法院3樓會議室,由司法院許宗力院長主持,會中討論通過協調會議議程規劃、議事規則,並確認各次會議場地及主席,另就考選部預擬之法律人才養成體系(框架)進行討論,於此架構下,與會人員充分交換意見,為往後會議延伸討論訂立良好基礎。第2次會議預計於107年6月中旬於考試院舉行,續就「法律專業資格考試制度」相關議題進行討論,期能凝聚共識,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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