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4.20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彰化地院辦理朱清郎攝影家「台灣之美攝影展」藝文展覽新聞稿
檔案下載:

彰化地院辦理朱清郎攝影家「台灣之美攝影展」藝文展覽新聞稿

  彰化地方法院第二季藝文展覽特邀著名攝影大師朱清郎提供許多精湛攝影作品供大眾觀賞。
  朱大師為彰化縣永靖人,加入攝影協會已有40年,擅長民俗、生態攝影,作品多次獲得國內外攝影展大獎,本季藝文展覽作品多以台灣的生態及文化資產為主,讓參觀者能充分融入攝影作品動態的氛圍中,也讓法院空間充滿藝術的氣息,降低了洽公民眾的不安情緒。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