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4.02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白勝凱之執行命令1件。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白勝凱之執行命令1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7司執莊字第47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白勝凱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4791號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與債務人白勝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梁高賓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