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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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少年及家事廳
標  題: 「建置性別友善職場,司法院#ME TOO」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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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性別友善職場,司法院#ME TOO」新聞稿

建置性別友善職場,司法院#ME TOO
  為善意回應民間訴求並展現推動司法改革之決心,司法院對3月25日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代表梁毓芳理事長等人到院遞送陳情書一事,除感謝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長期對司法及婦幼議題的關心外,並對於該協會本次活動主要訴求,回應說明如下:
一、就職務法庭法制面改革部分
(一)二審制之救濟程序:研修職務法庭制度為二審制,當事人不服職務法庭的判決,可循上訴程序救濟,以發揮糾錯及權利保護功能。
(二)精進職務法庭審判程序:研修相關法規,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包含法官以外人員,就性別議題案件之成員組成並合乎一定性別比例。
二、就強化法官之性別平等意識部分
(一)增訂法官在職進修課程中,必須有一定時數的性平課程。
(二)持續開設相關課程,邀請專家、學者,就課程內容、講授方式等進行檢討,以電影賞析、案例研習、情境模擬等多元課程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並落實性平三法之宣導。
三、有關法院就性侵害犯罪行為人刑後強制治療案件聲請釋憲之問題
(一)目前與檢察官就性侵加害人強制治療有關,並聲請釋憲的計有2案,受理之法院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而未予以駁回。該2案正由大法官依序審理中,如有相關結果,將即時公布於本院網站上供民眾查詢。
(二)刑後強制治療之定位等問題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修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若有修法建議,本院會配合提供意見,以完備法制。
有關法官任期及晉用管道問題,就限制法官任期6年部分係與憲法第81條「法官為終身職」之規定不合,但未來如有修憲機會,仍有討論空間。至於法官應有五年律師經驗部分,與司法院規劃由資深績優律師轉任法官之目標一致。
  司法院對於社會各界不論是個人或團體,表達如何強化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職務法庭功能以及兒少權利保護的意見,都十分重視,並願與各界同心協力,推動包含制度與人事等必要的改革。同時承諾未來將加強深化性別平等觀念及性別主流化意識,從根本提升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營造友善司法環境。也將持續推廣量刑趨勢建議,使法官於判決時,能注意社會多元價值及民眾之法感情。
  司法院反對性別暴力,致力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願與全民一起共同捍衛性別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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