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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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處
標  題: 有關媒體報導職務法庭合議庭之組成是由司法院許宗力院長核定組成及陳志祥法官在談話性節目發表言論部分,司法院澄清及聲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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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職務法庭合議庭之組成是由司法院許宗力院長核定組成及陳志祥法官在談話性節目發表言論部分,司法院澄清及聲明新聞稿

司法院澄清及聲明稿
一、有關媒體報導職務法庭合議庭之組成是由司法院許宗力院長核定組成之事部分:
1.職務法庭的法官事務分配及合議庭組成是依據法官法第48條規定,由全體職務法庭法官召開法官會議決定,此方式與其他民、刑、行政訴訟法院依據法官法第24條及第25條規定由全體法官召開法官會議決定的運作模式相同。
2.職務法庭法官會議決定的事務分配及合議庭組織,依法律規定不用經過司法院長核定。
3.許院長於105年11月1日就任司法院長,對104年10月22日開始運作的第二屆職務法庭,無從也無權介入法官事務分配及合議庭的組成。
4.媒體報導承審本件前法官陳鴻斌再審的職務法庭合議庭審判長及法官的組成是由司法院許院長核定,與事實不符,應予澄清。
二、有關本院對於陳志祥法官在談話性節目發表言論之事部分:
陳志祥法官近日逕以法官身分,接受廣播訪問、參加談話性電視節目,發表個人具有爭議性之意見,引起各界議論。本院為維護司法公信力、匡正法官不當言行,將檢視陳志祥法官於相關節目所發表之意見,如其確有違背法官倫理規範之情事,將採取必要之職務監督措施,以維持法官應遵循之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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