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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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處
標  題: 有關近來社會各界就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所引發性別平權意識、職務法庭功能的議論,司法院說明及回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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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來社會各界就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所引發性別平權意識、職務法庭功能的議論,司法院說明及回應新聞稿

有關近來社會各界就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所引發性別平權意識、職務法庭功能的議論,本院說明及回應如下:
壹、有關加強同仁職場性別意識部分
一、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管道、調查處理要點等法規,已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設置專區,提供全體同仁遵守、利用。本院將再次發函所屬機關,應利用工作會報、庭務會議或其他會議,廣為宣導,提醒同仁知悉。各機關對於違反前述性別平權相關規定者,均應依規定嚴予處理。
二、本院將請法官學院持續開設相關課程,並邀請性別平權專家、學者,就課程內容、講授方式等進行檢討。本院所屬機關亦應定時或不定時開設相關課程,以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
三、本院將修訂法官及其他同仁在職進修規定,明定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有關性別平權課程教育。
四、本院將於「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中,就精進司法體系內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營造性別友善職場等議題,研討可行策略。
貳、有關職務法庭的改革部分
一、為使職務法庭的判決更臻妥適,將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52號解釋精神,研修職務法庭制度為二審制,賦予當事人於不服職務法庭判決時,得循上訴程序救濟,以發揮糾錯或權利保護功能。
二、為使第一審職務法庭判決更具多元觀點,提昇職務法庭公信力,將研議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包含法官以外人員之可行性。
三、涉及性別議題之案件,研議職務法庭成員組成合乎一定性別比例。
四、為使職務法庭審判更加公開、透明、有效率,本院將研修職務法庭法官遴選規則、審理規則、事務分配規則、職務法庭辦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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