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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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修正停車場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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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修正停車場管理要點

  為加強地下停車場的管理,維持停車秩序及安全,並便利同仁停車使用,本院修正「最高法院地下室停車場管理要點」。
  本次修正重點除一般性安全管理的使用規則外,並重視空氣品質的維護,增訂不得在停車場內吸煙、暖車、保養、試車等長時間發動車輛的行為,並為維護停車場安全,增訂停車場內禁止載運易燃、爆炸或危險物品,另考量本院住宿舍同仁連假返鄉或本院同仁有不可預期之臨時狀況,增訂不得將車輛停放過夜之原則及例外規定,以增進停車位使用效率及提供人性化、安全化之管理。藉由本管理要點之修正,將有效管理停車秩序,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及便利優質的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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