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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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屏東地院
標  題: 臺灣屏東地院107年第1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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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院107年第1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屏東地方法院定於1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起,在法院一樓刑事第一法庭舉辦今年第1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進行準備程序;並於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進行選任國民法官程序及審判期日,審理終結後即進行評議、宣判;之後於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在法院三樓會議室舉行座談會。
本次模擬審判程序以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為範本,採起訴狀一本及卷證不併送制度,證據採三階段開示,準備程序前檢、辯雙方如何協商及三階段的證據開示如何進行?是此次模擬審判的重點之一。依上開草案準備期日與國民法官選任期日、審判期日應有一定的時間間距,惟考量眾多與會人士的時間配合因素,並慮及上開協商、準備程序期日與選任國民法官、審判期日如相距過遠,與會人士恐已記憶模糊,無法達到一氣呵成,為此,乃將協商程序、準備程序,與選任國民法官、審判程序連日接續進行,全部程序濃縮於2期日完成,併此說明。
為了觀察由職業法官混合國民法官的評議與全部由國民法官所為的評議結論是否不同,本次模擬審判評議時,將先由六位國民法官及三位備位國民法官共九位國民法官,就事實認定、法律的適用及量刑共同討論、評議後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所得的結論,對照嗣後依草案規定由三位職業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共同討論、評議採三分之二以上之評決結果,分別觀察評議的結果是否有不同?如有,是否是受職業法官影響的結果?。
屆時請各方法學及媒體先進不吝蒞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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