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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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民事廳
標  題: 司法院為增進對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之瞭解,並廣徵各界意見,舉辦北中南三場說明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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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為增進對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之瞭解,並廣徵各界意見,舉辦北中南三場說明會新聞稿

司法院為增進對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之瞭解,並廣徵各界意見,舉辦北中南三場說明會新聞稿
  為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的權益,並回應外界制定勞動事件特別訴訟程序的呼聲,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在105年11 月1日就任致詞時,即宣示研擬制定解決紛爭之特別法律程序。司法院隨即於同年12月底委託國立政治大學研擬草案,並在106年6月間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制定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自同年7月20日起密集召開會議討論研議,於107年1月11日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全文共有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附則等5章,合計53條。
  為增進外界對於該草案初稿之瞭解,並廣徵各界意見,司法院於107年1月31日分別假臺灣高雄及臺中地方法院舉辦南部及中部場說明會,並於2月2日上午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舉辦臺北場說明會,除有各級法院庭長、法官參加外,另有來自各地區勞工與工商事業相關主管機關、團體及律師報名參加。三場說明會均由司法院民事廳楊博欽法官主講,楊法官除介紹委員會研議討論之相關過程外,並佐以案例說明草案之重要內容,最後由邱廳長及楊法官就與會人員之提問逐一回應與解說,討論非常熱烈,與會者都對勞動事件法草案給予肯定,並期盼能儘早完成立法。
  司法院呂秘書長及長期關心勞工權益的立法院尤委員美女均出席臺北場說明會,呂秘書長於致詞時表示,勞資關係對社會的和諧穩定、個人生活的安定,乃至於國家經濟發展,均至為重要。鑑於勞工多為經濟上弱勢、勞資爭議須迅速解決,並有賴當事人自主合意解決紛爭及勞資雙方代表參與等特性,司法院特別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行研議,歷時半年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期能建構平和、專業、迅速,且足以保障當事人間實質平等的紛爭處理程序。在意見交流時,尤委員美女特別就勞動法庭法官應該具有性平意識;勞動事件法要能顧及外籍勞工、派遣員工;對於經濟上弱勢的勞工,應當適度地暫免裁判費及執行費等提出建議。最後民事廳邱瑞祥廳長在結語時表示:為使勞動事件法草案內容更臻周全,司法院除已發函徵詢各界意見,並舉行北、中、南說明會,就是希望各界可以多提供意見,使相關立法及配套制度更加完備。司法院將彙整相關意見提供給107年2月底召開之委員會研議討論,俟草案定稿後送本院院會通過,再送請行政院會銜後,即能送請立法院審議,請各界持續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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