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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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智慧財產法院
標  題: 司法與社會的對話「逗陣繞法院」廉政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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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社會的對話「逗陣繞法院」廉政活動新聞稿

司法與社會的對話「逗陣繞法院」廉政活動新聞稿:
  智慧財產法院前於106年8月11日舉辦司法與社會的對話「逗陣繞法院」廉政活動,邀請新北市板橋區轄區內里鄰長等在地民意領袖及調解委員會委員,實地走訪智慧財產法院,活動後獲得來訪來賓之熱烈迴響。為使活動成效能夠延續,且有鑑於法制教育必須向下紮根,以深化、內化法制觀念及精神,故於107年1月8日再邀請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之師生來院參訪,亦為智慧財產法院首次有高級中學年齡層之來賓來院參訪。
  活動開始以動態方式介紹各項便民禮民設施及功能,再介紹科技法庭之設備,使來賓暸解科技法庭的設置是為了增進審判效率及協助法官發現真實,也介紹了智慧財產法院有別於一般法院,是同時受理行政、民事、刑事三種案件的專業法院,更有特殊之技術審查官設置,協助法官釐清案件的技術爭點。之後請來賓觀看廉政宣導之影片,使其就廉政有更清楚的認識,為能加深印象,於影片觀看之後舉行有獎徵答,並致贈來賓廉政宣導物品,互動氣氛相當活潑熱烈。
  活動最後舉行綜合座談交流,由陳國成院長主持,率同陳忠行庭長、郭金生主任及周小玲科長共同參與。陳國成院長致詞表示,法院是友善的環境,現今同學所使用的手機、電腦也都與智慧財產相關,對於智慧財產法律有興趣的同學,現在就可以立定志向,將法律列為自己的職涯規劃。來訪之師生對於教學或作業之需求,使用他人之著作時有無違法、侵權,及自己之作品著作權之歸屬,如被抄襲時如何處理等之相關著作權法問題熱烈提問,陳國成院長及陳忠行庭長對於來訪之師生詳細說明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之區別,及著作權法中有關他人著作之合理使用要件,並輔以自身曾經審判之案件舉例說明,使來賓更能具體瞭解抽象的法律內容及自身的權益。透過本次活動及交流,期使更多的年輕學子進一步地接近司法,正確地認識司法,並能真正的信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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