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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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刑事廳
標  題: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說明會第七站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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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說明會第七站新聞稿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說明會第七站
  本院於12月25日下午2時30分許,在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三樓大會議室,召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說明會(宜蘭場)」。
  雖然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對於制度具體內容尚有爭議,但引進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卻是具有高度共識的結論。而本次說明會的目的,也正是為了因應近期內制度成立的衝擊,期望能預先讓審檢辯三方能熟悉未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配套制度,包括: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開審陳述、當事人自主出證等各項程序,以便在接下來舉辦模擬法庭時得實際操作、演練,及早熟悉制度內容。本日的說明會,有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李院長麗玲、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李檢察長金定、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林分會長國漳、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何主任中明,及多位庭長、法官、主任檢察官、律師到場參與,而本院也由刑事廳蘇廳長素娥率同業務承辦人等人列席說明。會議開始後,李院長首先致詞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為總統力推的政績之一,而刑事廳也基於多年研究的結果,儘速的研擬出草案,並預計在立法院下會期送請審議。因此,本次特別邀請刑事廳至本院舉辦說明會,希望讓審檢辯三方都能儘早熟悉相關配套制度。其後,刑事廳蘇廳長並以投影片從國外的發展經驗,說明陪審制與參審制的消長趨勢,及未來刑事訴訟制度上所進行的各項改革,例如在採行卷證不併送制度後,準備程序前的證據開示制度、審理程序開始時檢辯雙方所進行的開審陳述、及當事人自主出證的方式等,無論是採取何種國民參與審判的形式,均為必要的配套制度。在蘇廳長報告之後,業務承辦人邱法官鼎文則就上述配套制度,擇要向與會來賓進行說明。報告完畢後,與會來賓也提出問題,譬如:應如何防範法官在審理及評議過程的權威效應、卷證不併送下如何進行證據調查必要性的判斷等,而蘇廳長也與業務承辦人逐一向來賓說明。會議最後,蘇廳長也特別感謝宜蘭地院對此次說明會各項事務的聯繫與安排,及與會來賓的熱烈參與,並期待審檢辯三方都能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之實施,共同努力。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為劃時代之新制度,不僅牽涉多項配套措施的改革,也非常需要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及全國民眾的通力合作,並非單一機關一朝一夕即可完成。未來,本院也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以更精緻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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