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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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106年10月24日第18次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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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6年10月24日第18次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

最高法院106年10月24日第18次民事庭會議通過決議一則
當事人對本院終審裁定明確表示係提起抗告,並表明非聲請再審,究應依抗告程序或再審程序處理?
決議:
  採甲說(適用再審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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