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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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審理106年度台聲字第1217號、106年度台抗字第1027號事件開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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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106年度台聲字第1217號、106年度台抗字第1027號事件開庭新聞稿

最高法院審理106年度台聲字第1217號、106年度台抗字第1027號事件開庭新聞稿
一、本院106年度台聲字第1217號吳曉雲與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聲請再審事件訂於106年11月21日下午3時行準備程序。
二、本院106年度台抗字第1027號吳曉雲與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聲請再審提起抗告事件訂於106年11月21日下午3時20分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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