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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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刑事廳
標  題: 司法院舉辦「落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審查會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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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落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審查會議新聞稿

司法院舉辦「落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審查會議
  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強化我國人權保障,本院於10月31日上午,由呂秘書長太郎主持,邀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法務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就司法院提出針對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改善措施及計畫內容,進行交流。
  我國自101年起自發性的提出兩公約國家報告,邀請國際人權專家擔任審查委員,由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報告我國人權現況與發展。今年1月16日起至20日止,我國提出第二次國家報告,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組成國際審查委員會,對於我國落實兩公約的情形進行審查。國際審查委員會對此提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其中8點涉及司法人權事項。本院乃就此部分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擬具改善計畫與措施後,除邀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法務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等代表之外,亦廣邀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中華人權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等關切司法人權議題的民間團體,一同檢視本院提出之改善計畫及設定之人權指標。
  會議過程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建議本院設定更明確、細緻的人權指標,以了解及改善兩公約在我國落實之情形,並期許本院在落實兩公約之際,能多加了解法官在審理個案時,如何解讀及適用兩公約之規定。此外,本次會議討論議題包括:提審法之適用情形、對於外國人之法律扶助、刑事妥速審判法中關於羈押期間及訴訟程序期間等規定之檢討、嚴重精神病患強制住院之行政及司法審查、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上訴第三審及強制辯護規定之修法進度等。與會的民間團體分別自不同的觀察角度出發,熱烈討論,提供本院豐富的意見。
  本院藉由此次會議與民間團體溝通交流後,將審慎評估關於落實兩公約的具體計畫及措施,除著重於司法人員對於兩公約人權意識的培養、由法官學院開設人權公約系列課程之外,並將適時檢討修正本院主管法規,以符兩公約保障人權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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