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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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招領拾得物

公告招領拾得物

公告事項:拾得人(本院同仁)於106年10月17日在本院中庭閱讀區拾得零錢包1個,(內含零錢、隨身碟),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本人印章前來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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