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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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人事處 |
標 題: |
司法院106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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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06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106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同意發給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邱筱涵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劉兆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事試署法官陳香文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佳宏少年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