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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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標  題: 高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91號被告于0宇妨害性自主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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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91號被告于0宇妨害性自主案件新聞稿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91號新聞稿
有關本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91號被告于O宇妨害性自主案件,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侵訴字第81號判決,提起上訴,經本院審理後,於今(17)日宣判並公告裁判主文,茲簡要說明判決重點如下:
壹、主文
上訴駁回。
貳、判決理由詳見附件新聞稿
參、本件本件檢察官得上訴,但上訴理由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規定限制。
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周政達、陪席法官曾德水、受命法官黃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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