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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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義股
標  題: 刑事保證金公告

刑事保證金公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公告
股別:義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新院千刑義82易3665字第026086    號
本文:
主  旨:公告發還本院82年度易字第3665號案件刑事保證金新
     臺幣1萬元暨利息。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1第1項、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
     條之7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應受發還人李德琳因旨揭案件,以新臺幣1萬元為被
     告李德樑具保。該保證金暨利息經通知領取後,應受
     發還人李德琳所在不明,或因其他事故不能發還,特
     此公告領取。
   二、自公告之日起滿二年,無人聲請發還者,旨揭刑事保
     證金及其利息歸屬國庫。





              

中華民國日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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