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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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院台廳行三字第1060026867號公告
發布單位: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標  題: 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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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

主旨: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42條。
三、「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另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本草案係綜合考量影響結案速度之各項因素,酌情增修適當的辦案期限及視為不遲延之事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能藉此獲致更適切之裁判。為儘早蒐集社會各界對旨揭草案所反映之意見,本公告預告時間為7日,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270。
(四)傳真:02-23145049。
(五)電子郵件:zhenying@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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