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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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審理蘇炳坤因懲治盜匪條例聲請再審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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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蘇炳坤因懲治盜匪條例聲請再審案件新聞稿

  最高法院對於臺灣高等法院就蘇炳坤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經判刑確定,嗣經總統特赦,使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後,裁定准予開始再審,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案件,為求周全、慎重,承辦之合議庭受命法官王國棟,定於民國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在本院2樓法庭,進行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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