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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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標  題: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98、199、200號陳淑敏等64人詐欺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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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98、199、200號陳淑敏等64人詐欺案件新聞稿

有關本院受理陳淑敏等64人詐欺案件(105年度上易字第198、199、200號),於民國106年8月22日上午10時宣判,茲簡要說明判決重點如下:
壹、主 文
原判決關於鄭筑勻、劉瑞祥、鄭文成、陳淑敏、宋佩雯、童灩婷、林清玉、李碧茹、楊德全、顏淑熒、鄭雅文、楊佳鴻、林儷綺、廖庭、郭宗正、陳靜怡、鄭鈺華、郭尚恩、陳振庭、郭志偉、李佳衡、莊文賢等貳拾貳人部分均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鄭筑勻、劉瑞祥、鄭文成、陳淑敏、宋佩雯、童灩婷、林清玉、李碧茹、楊德全、顏淑熒、鄭雅文、楊佳鴻、林儷綺、廖庭、郭宗正、陳靜怡、鄭鈺華、郭尚恩、陳振庭、郭志偉、李佳衡、莊文賢,均無罪。
貳、理由要旨
(請詳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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