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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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人事處
標  題: 公開106年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人員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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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106年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人員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

依法官遴選辦法第9條、第12條規定,公開106年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人員25人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並公告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www.judicial.gov.tw)\業務綜覽\轉任法官業務\最新消息項下,請至該專區瀏覽並踴躍提供意見。
請於106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傳真至(02)2361-8464、(02)2389-1322,或以電子郵件寄至ciciwawayu@judicial.gov.tw,本院人事處(第二科)王專員收,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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