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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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院台廳四字第1060022042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標  題: 預告修正「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九條附件二、第十五條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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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九條附件二、第十五條附件三」

主旨:預告「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九條附件二、第十五條附件三」修正草案。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三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五十三條第三項、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七條、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十九條第三項、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五十條。
三、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另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274
(四)傳真:(02)2361-2464
(五)電子郵件:ch3039@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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