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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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合股
標  題: 公告本院106年度破字第13號裁定速碼國際有限公司宣告破產

公告本院106年度破字第13號裁定速碼國際有限公司宣告破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雄院和民合106破13字第1061019178號
本文:
主  旨:公告速碼國際有限公司經本院裁定宣告破產及有關事
     項。
依  據:
   一、本院106年度破字第13號裁定。
   二、破產法第6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宣告破產之年月日:中華民國106年8月3日。
   二、破產裁定之主文:宣告速碼國際有限公司破產。
             選任謝勝合律師為破產管理人。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三、破產管理人之姓名及住址:謝勝合律師、高雄市前金
     區282號9樓。
   四、破產人之債務人及屬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持有人對於破
     產人不得為清償或交付其財產,並應即交還或通知破
     產管理人。
   五、破產人之債權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其
     債權,其不依限申報者,不得就破產財團受清償。
決行:
院 長 陳  中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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