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7.26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唱DoReMi也可以認識法院 雄院邀請區長招里長 逗陣繞法院
檔案下載:

唱DoReMi也可以認識法院 雄院邀請區長招里長 逗陣繞法院

為使民眾真正瞭解司法為民服務的內容,對法院形成正確的認知與信賴,避免因對於法律程序的陌生,使得不肖之徒有機可趁,高雄地院於106年7月26日上午9時至12時40分,與鄰近鹽埕、新興及前金區公所攜手合作,由區長帶領里長伯等人共85人進入法院參訪體驗。
本次參訪行程生動有趣並使參訪人留下深刻印象,首先由高雄地院各單位主管負責介紹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硬體設置,向民眾宣導如何利用法院來解決生活上的民刑糾紛;其次本參訪活動還虛擬案例讓參訪人扮演審判長、律師、檢察官以及其他法庭人員,藉由角色扮演,讓參訪來賓實際感受法庭活動運作的透明化。
活動中另外安排洪能超行政庭長就民眾所熟悉的新聞案例解說法官在現實案件中,對於眾多情境如何取捨證據認定事實,於下裁判前如何審度無形天平的實際公平?並且為前金區榮復里張雅惠鄰長解答有關裁判書作成的疑惑,洪庭長解釋裁判書並不是書記官所寫的,法院書記官是依據法官的裁判書製作正本,民眾切勿誤解。此外還穿插五首知名歌曲邀請參訪鄰里長歡唱,藉著歌曲內容,帶領參訪人深入瞭解歌詞中所蘊藏的各項法律問題,寓教於樂,炒熱現場氣氛。
參訪行程最終假6樓大禮堂進行心得分享,由陳中和院長主持,洪能超行政庭長、李代昌庭長、譚德周庭長陪同座談。新興區建華里吳文欽里長建議,高雄地院與高雄地檢署合署辦公,民眾容易搞混機關性質,應加強宣導兩者的區別,惟今日來參加「繞法院」的活動後,對法院有更深入的瞭解,認為法院並非「衙門」,而是親近人民的公務機關;新興區建興里薛富升里長建議,法治教育應自國中小打入基礎,可以編輯判決案例公告作為法治教育的宣導;前金區蔡登山區長則建議法院,針對司法改革的議題,應讓人民知曉重點在哪裡。座談過程各鄰里長發言踴躍,所提建議本院參與座談人員均詳加回應,使參與民眾獲得滿意解答,整體活動於中午12時40分順利圓滿結束。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