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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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聲請人陳美吟遺失本院105年度存字第23號提存通知書乙份

公告聲請人陳美吟遺失本院105年度存字第23號提存通知書乙份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105)存 字第 23 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美吟遺失本院105年度存字第22號提存通知書
   乙份,利害關係人對其請求領取本件提存物新台幣179,658
   元之聲請如有異議者,得於20日內(公告期間)向本所聲
   明,逾期即准聲請人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杜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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