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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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院台廳少家三字第1060011799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標  題: 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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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發文字號:院台廳少家三字第1060011799號
附件:如文
     
主旨: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19條之1第2項。
三、「司法院辦理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14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620
(四)傳真:02-23318716
(五)電子郵件:akms1973@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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