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5.09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標  題: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105年度上重訴字第10號被告龔重安殺人案件之新聞稿。
檔案下載: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105年度上重訴字第10號被告龔重安殺人案件之新聞稿。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重訴字第10號新聞稿
本院有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及被告不服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7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今(9)日宣判並公告裁判主文,茲簡要說明判決重點如下:
甲、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龔重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之水果刀壹把沒收。理由詳如附件。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