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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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106年4月24日至同年月28日開庭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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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6年4月24日至同年月28日開庭之刑事案件

本院就受理之刑事案件,關於案件涉及重要法律爭議,合議庭認有必要,或原審宣告死刑之案件,除判決明顯違背法令,必須撤銷發回者外,應行言詞辯論。
本院106年4月24日至同年月28日開庭之案件如下:
刑事第三庭於106年4月27日上午9時30分,就106年度台上字第62號徐仁政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案件行調查程序(本件進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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