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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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人事處
標  題: 司法院106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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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06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106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高玉舜,以原職調法官學院辦事並兼主任秘書。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拔群、邱筱涵、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苑文、黃湘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尚諭、李冠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梁志偉、丁俞尹、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段奇琬、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雅琪、鍾世芬、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莊政達、許育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朱世璋、沈宗興、楊詠惠、李爭春、徐彩芳、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薏伩、劉美香、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薛侑倫、黃柏霖,試署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傅偉、余欣璇、黃愛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琮欽、周宛蘭、施建榮、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柏宇、廖建傑(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金玫、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東益、孫偲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右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梁凱富、張瑋珍,候補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四)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蔡玉雪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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