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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6.02.08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告徵詢共有人謝枝春、謝源吉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公告徵詢共有人謝枝春、謝源吉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5司執丁字第42804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謝枝春、謝源吉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42804號債權人葉玲秀與債務人謝友
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6年1月19日將債
務人謝友吉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300,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謝枝春、謝友吉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
記,經檢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
承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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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司執字第42804號 財產所有人:謝友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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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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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田中鎮 │中新 │ │938 │建│645.00 │32分之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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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田中段田中小段627-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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