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11.17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良股
標  題: 公告債務人馬勝立(身分證統一編號:F12****689號)所提出之更生方案予以認可。

公告債務人馬勝立(身分證統一編號:F12****689號)所提出之更生方案予以認可。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104司執消債更良字第434號
主旨:公告債務人馬勝立(身分證統一編號:F12****689號)所
   提出之更生方案予以認可。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105年11月17日。
 二、公告內容:如附件所示之本院105年11月17日104年度司執
   消債更字第434號裁定一件。
 三、上開裁定如有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 10 日內,以書狀向
   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附件:本院105年11月17日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34號裁定一
   件。

司法事務官:宋佳蓁
股別:良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