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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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乙股
標  題: 公告徵詢本院105司執乙字第18468號共有人林陳玉對、陳耀源、陳益川、陳義男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公告徵詢本院105司執乙字第18468號共有人林陳玉對、陳耀源、陳益川、陳義男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5司執乙字第18468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林陳玉對、陳耀源、陳益川、陳義男或其
   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
   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18468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
   5年10月11日將債務人陳來成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以總價新台幣355,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戶政機關核發該戶籍登記謄本之共有人地址,以
   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惟共有人林陳玉對、陳耀源、陳
   益川、陳義男等人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
   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
   ,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
   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
   由拍定人買受。
 三、附表:
~T40X0L2;
標別:1
┌─────────────────────────────────────────────────┐
│105年度彰金職字第245號 法院案號:105年度司執字第18468號 財產所有人:陳來成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田中鎮 │外三塊│   │419     │旱│1048   │28000分之584│60,000元    │
│ │   │    │厝  │   │      │ │     │      │        │
│ ├───┼────┴───┴───┴──────┴─┴─────┴──────┴────────┤
│ │備考 │                                           │
├─┼───┼────┬───┬───┬──────┬─┬─────┬──────┬────────┤
│2 │彰化縣│田中鎮 │外三塊│   │419-1    │建│258    │28000分之584│35,000元    │
│ │   │    │厝  │   │      │ │     │      │        │
│ ├───┼────┴───┴───┴──────┴─┴─────┴──────┴────────┤
│ │備考 │                                           │
└─┴───┴───────────────────────────────────────────┘
標別:2
┌─────────────────────────────────────────────────┐
│105年度彰金職字第245號 法院案號:105年度司執字第18468號 財產所有人:陳來成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田中鎮 │高鐵 │   │40     │建│273    │28000分之584│40,000元    │
│ ├───┼────┴───┴───┴──────┴─┴─────┴──────┴────────┤
│ │備考 │                                           │
├─┼───┼────┬───┬───┬──────┬─┬─────┬──────┬────────┤
│2 │彰化縣│田中鎮 │高鐵 │   │41     │旱│1186.59  │28000分之584│160,000元    │
│ ├───┼────┴───┴───┴──────┴─┴─────┴──────┴────────┤
│ │備考 │                                           │
├─┼───┼────┬───┬───┬──────┬─┬─────┬──────┬────────┤
│3 │彰化縣│田中鎮 │高鐵 │   │43     │旱│37.13   │28000分之584│7,000元     │
│ ├───┼────┴───┴───┴──────┴─┴─────┴──────┴────────┤
│ │備考 │                                           │
├─┼───┼────┬───┬───┬──────┬─┬─────┬──────┬────────┤
│4 │彰化縣│田中鎮 │高鐵 │   │45     │建│432.12  │288分之1  │13,000元    │
│ ├───┼────┴───┴───┴──────┴─┴─────┴──────┴────────┤
│ │備考 │                                           │
├─┼───┼────┬───┬───┬──────┬─┬─────┬──────┬────────┤
│5 │彰化縣│田中鎮 │高鐵 │   │46     │建│1917.57  │288分之1  │40,000元    │
│ ├───┼────┴───┴───┴──────┴─┴─────┴──────┴────────┤
│ │備考 │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股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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