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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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育股
標  題: 橋院秋104司執育字第179763號公告徵詢之共有人之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橋院秋104司執育字第179763號公告徵詢之共有人之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104司執育字第179763號
主旨:公告徵詢之共有人之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
   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79763號債權人宏亞國際資產管理
   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良吉、黃良雄、黃美秀、黃
   惠汝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105年9月27日將債務
   人黃良吉、黃良雄、黃美秀、黃惠汝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以標別1以新台幣156,000元、標別1以新台幣26,00
   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黃金成(歿)等1人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
   籍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5;
標別:1
┌─────────────────────────────────────────────────┐
│104年度司執字第179763號 財產所有人:黃良吉、黃良雄、黃美秀、黃惠汝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高雄市│田寮區 │狗氳氤│   │209     │建│403    │24分之1   │52,000元    │
│ ├───┼────┴───┴───┴──────┴─┴─────┴──────┴────────┤
│ │備考 │公同共有                                       │
├─┼───┼────┬───┬───┬──────┬─┬─────┬──────┬────────┤
│2 │高雄市│田寮區 │狗氳氤│   │210     │旱│1566   │24分之1   │52,000元    │
│ ├───┼────┴───┴───┴──────┴─┴─────┴──────┴────────┤
│ │備考 │公同共有                                       │
├─┼───┼────┬───┬───┬──────┬─┬─────┬──────┬────────┤
│3 │高雄市│田寮區 │狗氳氤│   │210-1    │田│669    │12分之1   │52,000元    │
│ ├───┼────┴───┴───┴──────┴─┴─────┴──────┴────────┤
│ │備考 │公同共有                                       │
└─┴───┴───────────────────────────────────────────┘
標別:2
┌─────────────────────────────────────────────────┐
│104年度司執字第179763號 財產所有人:黃良吉、黃良雄、黃美秀、黃惠汝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高雄市│田寮區 │狗氳氤│   │407-1    │田│364    │12分之1   │26,000元    │
│ ├───┼────┴───┴───┴──────┴─┴─────┴──────┴────────┤
│ │備考 │公同共有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沈郁清
股別: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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