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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5.08.19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乾股
標 題: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0706號共有人詹來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0706號共有人詹來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乾字第40706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詹來旺及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0706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洪茂祥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
民國105年6月29日將債務人洪茂祥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
產,以總價新台幣400,2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詹來旺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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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字第40706號 財產所有人:洪茂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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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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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二林鎮 │儒明 │ │309 │建│1804.07 │50988分之190│205,100元 │
│ │ │ │ │ │ │ │ │5 │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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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二林鎮 │儒明 │ │448 │建│1725.07 │50988分之190│195,100元 │
│ │ │ │ │ │ │ │ │5 │ │
│ ├───┼────┴───┴───┴──────┴─┴─────┴──────┴────────┤
│ │備考 │ │
└─┴───┴───────────────────────────────────────────┘
~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邱志忠
函稿代碼:5.24.4 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強注44ヾ前)
股別: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