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8.12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己股
標  題: 公告徵詢共有人徐麗珠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公告徵詢共有人徐麗珠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己字第45278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徐麗珠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5278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
   105年6月7日將債務人徐素茹即徐素如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以總價新臺幣5,200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該土地登記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
   登載之共有人地址,以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惟共有人
   徐麗珠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
   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
   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
   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交由拍定人買受
   。
 三、附表:
~T40X0L2;
標別:2
┌─────────────────────────────────────────────────┐
│104年度司執字第45278號 財產所有人:徐素茹即徐素如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田尾鄉 │芳富 │   │561     │田│121.08  │288分之1  │        │
│ ├───┼────┴───┴───┴──────┴─┴─────┴──────┴────────┤
│ │備考 │                                           │
└─┴───┴───────────────────────────────────────────┘
~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康景翔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