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5.23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政風室
標  題: 澄清人民團體「中華民國廉政監督協會」非行政機關,業請機關同仁或民眾注意避免混淆誤解。
檔案下載:

澄清人民團體「中華民國廉政監督協會」非行政機關,業請機關同仁或民眾注意避免混淆誤解。

近來於Line通訊軟體上,流傳署名「國家司法警察廉政評鑑委員會」區督察張某及廉政委員/督察室主任秦某等2張名片資料,因所載職銜恐民眾誤認渠等係屬政府機關人員,復查其中1員係「中華民國國家廉政監督協會」成員,該會於其自設之網頁自稱「廉政會」,故為避免機關同仁或民眾混淆誤解,爰適時宣導公告周知。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