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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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育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梁明朗之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1件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梁明朗之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1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育字第490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梁明朗之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1件
   。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9041號債權人梁斌成與債務人梁明
   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育股書記官林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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