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5.04.08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4年度司執字第41341號 |
104年度司執字第41341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莊字第41341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張進福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1341號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莊振雄即竣傑裝璜材料行間清償債務強
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5年3月29日將債務人莊振雄即竣
傑裝璜材料行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1,169,999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張進福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
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4年度司執字第41341號 財產所有人:莊振雄即竣傑裝璜材料行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福興鄉 │秀安 │ │1481 │建│2786 │25分之2 │969,999元 │
│ ├───┼────┴───┴───┴──────┴─┴─────┴──────┴────────┤
│ │備考 │莊振雄所有 │
└─┴───┴───────────────────────────────────────────┘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拍定金額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609 │彰化縣福興鄉秀│住家用│1層 : 67.23 │陽台17.01 │ 全部 │200,000元 │
│ │ │安段1481地號 │ │2層 : 67.23 │、梯間6.82│ │ │
│ │ │--------------│ │合計:134.46 │ │ │ │
│ │ │彰化縣福興鄉秀│ │ │ │ │ │
│ │ │安一街350巷51 │ │ │ │ │ │
│ │ │號 │ │ │ │ │ │
│ ├──┼───────┴───┴───────────┴─────┴────┴─────────┤
│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
└─┴──┴────────────────────────────────────────────┘
~T64X4L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