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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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優先承買公告

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莊字第37136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陳順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
   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明利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
   民國105年3月8日將債務人陳明利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
   產,以總價新台幣172,8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陳順依土地登記簿謄本登載之地址,無法送達,不
   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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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 財產所有人:陳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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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拍定金額 │ 保證金額 │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二林鎮 │萬興 │柳子溝│238-10 │建│776   │4分之1 │172,800元  │34,600元  │
│ ├───┼────┴───┴───┴────┴─┴────┴────┴──────┴──────┤
│ │備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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