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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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優先承買公告 |
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勝104司執莊字第37136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陳順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
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明利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
民國105年3月8日將債務人陳明利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
產,以總價新台幣172,8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陳順依土地登記簿謄本登載之地址,無法送達,不
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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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字第37136號 財產所有人:陳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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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拍定金額 │ 保證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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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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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二林鎮 │萬興 │柳子溝│238-10 │建│776 │4分之1 │172,800元 │34,6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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